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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政办发〔2016〕65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19〕33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21〕3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水库移民(以下简称移民)精准扶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监管措施精准、扶持成效精准”等精准扶持措施,依托现代农业、来料加工、物业经济、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民宿经济、休闲旅游等产业支撑,促进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到2020年,全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移民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同等水平。全市至少建成30个以上市级“美丽家园”移民特色精品村、6个县级移民文化中心、6个移民培训中心、12个移民旅游风情小镇。
  二、工作措施
  (一)扶持对象精准。
  1.建立低收入移民数据库。民政局、农办、残联、慈善总会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调查统计低收入移民和经济薄弱移民村情况,实现政策对接、数据共享。同时,将低收入移民和经济薄弱移民村建档立卡,载明低收入移民的基本情况、致困主要原因、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帮扶责任主体、帮扶成效等情况,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对贫困移民和经济薄弱移民村分类施策,实现精准脱贫。
  2.开展困难移民帮扶。探索建立互助基金、帮困基金等,在移民群众享受普惠政策救助的基础上,对因灾、因病等困难移民给予专项救助,帮助困难移民群众尽快摆脱困境。联合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农办、人力社保局和银行、保险公司及慈善总会等单位组织,建立面向移民个人的教育培训、创业贷款、困难救助、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住院医疗保险等帮扶机制,重点安排特别困难补助、大病救助、贫困学生助学等项目。对困难移民子女接受高中段、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教育的,给予资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财政补贴后个人缴费仍困难的特殊贫困移民,可通过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予以补助;协同相关部门推出公益岗位帮助困难移民就业,并对困难移民适当放宽年龄。
  3.实施定向精准帮扶。摸清老水库库区和大中型水库库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劣移民的底数,利用异地搬迁和避险解困等政策,帮助他们“下山出库”。避险解困试点县(市)应加快推进避险解困工作,没有开展试点的县(区)应主动与农办沟通衔接,也可探索其他方式开展。把移民避险解困纳入新一轮异地搬迁工作,统一组织、规划、实施,移民个人建(购)房补助标准在享受农民异地搬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叠加补助,具体数额由各县(市、区)确定。
  4.扶持移民转移就业。通过培训提升移民就业能力,以移民就业的需求为导向,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相衔接。通过“扶能”、“扶企”拓宽移民就业路径,结合扶贫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加大对“能人”、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有创业实力和就业竞争力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移民就业;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现代特色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移民就近就业。对低收入移民增收贡献较大的扶贫致富带头人,予以奖励。
  (二)项目安排精准。
  1.加强移民项目扶持管理。全面运行衢州市水库移民项目扶持管理信息系统,扎实推进系统中地理信息定位、移动终端、微信平台等现代管理手段的应用,利用二维码实行项目动态监管,实时掌握建设情况,保障移民项目扶持的真实性。各县(市、区)要以产业化理念,根据市场主体的需求谋划实施移民项目,以3—5年为周期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储备项目每年分3月份和9月份2次集中申报入库,市、县移民管理机构在每年4月份和10月份对储备项目库信息进行更新,扶持项目原则上从储备项目库中抽取,遴选实施。全面推行移民项目网上报备,并对项目建设实施信息化管理,做到项目清、进度清、成效清。
  2.拓宽移民创业致富渠道。注重品牌培育,加大水库移民Logo标识和“惠移”商标的推广力度,做大做强移民创业致富精品项目。参与电商经营,借助省“电商进万村”行动契机,鼓励电子商务进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引导移民学习电商知识,助推移民群众通过电子商务创业致富,为移民群众创业创新提供服务平台。探索通过土地流转、光伏“屋顶经济”、股份量化等形式,切实拓宽移民财产性收入途径。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移民创业园,提高移民组织化程度,让移民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实现对接,引导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产业开发,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形式,建立起与移民、合作社之间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移民分享效益,对有示范带头效应的移民合作社,予以奖励。
  3.扶持发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集体经济。明晰产权,利用扶持资金,引导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采取乡镇联合、村村合作等模式,在县城、集镇、工业园区等地建设或购置工业厂房、农贸市场、街面房等,增加村集体租金收入。支持发展设施租赁,通过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和新(改)建、购置、合作等方式,发展来料加工场所、农业生产设施、仓储设施等设施租赁,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有长期而稳定的收入。鼓励移民大学生回乡创业,在其他部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给予叠加补助,对所在村集体经济作出贡献的自主创业移民大学生先进典型,予以奖励。
  4.发展移民美丽乡村经济。以城镇化思路建设移民美丽乡村,引导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融入当地美丽乡村“一县一带”建设。摸清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本情况、区域优势、产业特色、移民文化特色、发展潜力、制约因素等情况,制定计划,突出重点特色,分类指导。每年委托专业机构选取1—2个重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做好村庄改造提升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扶持库区、移民安置区村和移民经营山水、经营村庄、经营家园,因地制宜扶持发展乡村旅游和生态农业。培育特色精品移民村、移民美丽家园示范村。
  (三)资金使用精准。
  1.完善移民资金分配方法。对用于扶持移民项目的资金分配应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等方法。因素法分配的移民资金按一定比例的基数和绩效进行分配;项目法分配的主要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通过发布公告、第三方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择优分配资金。3—5年内移民资金计划可统筹安排,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项目的移民资金,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可以重新在县域内统筹安排。
  2.优化移民资金扶持方式。移民资金使用应突出重点,用于以移民资金为主导的经济社会效益好、规模适宜的扶持项目,也可适当配套安排用于库区、移民安置区结合当地政府中心工作的其他扶持项目。加强金融信贷服务,进一步完善创业致富贷款贴息制度,扩大制度覆盖面和惠及面,帮助移民群众解决创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美丽家园”移民村建设、村级“一事一议”等村级移民扶持项目,可以实行“以奖代补”。提高移民创业致富资金比例,创业致富资金可以乡镇为单位,以3—5年为周期统筹使用,构建“一村一品牌、一乡一产业、一县一特色”发展格局。
  3.规范移民资金支付。各县(市、区)应完善移民资金扶持项目报账制管理办法。在资金支付上,采取预拨资金、按进度拨款和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结算等方式相结合的拨款办法。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移民资金信息系统各类数据采集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等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衔接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县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应指导乡镇财政所和村账乡管中心做好移民资金账务处理和资金支付及监管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建立项目扶持资金不同报账方式,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扶持的实际情况全额或预拨一部分项目资金。
  (四)监管措施精准。
  1.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建立移民村为主体、乡级主管、县级主抓、市级监管的体系。市级移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指导服务、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等工作;县级移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规划制定、项目扶持核准、项目计划实施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乡级负责项目审查、实施管理和资金使用具体监管;村级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以及资金的使用管理。市、县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水库移民工作。
  2.开展移民资金内审工作。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形式,每年对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严格内审制度,做好审前调查,着重把控重点问题,对在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通过下发内审工作意见以及资金内审“回头看”等多种形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促进资金使用管理,防范风险,提高绩效。
  3.加强扶持政策稽察工作。建立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季报制度以及在建水库移民工作进展情况、监理情况季报制度。探索建立“市为主体、县为基础”的稽察机制,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加强移民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开展对移民资金使用和重大移民项目稽察工作,保障移民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发挥最佳效益,切实提升移民项目扶持绩效。
  (五)扶持成效精准。
  1.完善二次收益分配办法。明晰产权归属,固定资产按投资额比例归项目涉及到水库移民所在村村集体所有,村集体组织对其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对移民资金投向产业发展项目所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产权归移民村集体所有,也可折股量化给移民户,享有分红权利。规范发展移民专业合作社,探索移民资金以村集体入股,实行按股分红(或按交易额分红)模式,通过协议、章程等方式明确产权和收益分配,激发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明确移民户、移民企业、移民专业合作社、移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照资金的有偿投入部分,根据投入方式,参与创业致富项目经营收益的分配,实现多方共赢。
  2.加强水库移民调查统计工作。委托第三方实施水库移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的调查统计,每年选取不低于总移民户数的5%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统计包括移民个人家庭资产、移民扶持政策实施等信息。通过调查统计,研判移民政策、制度和措施上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移民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落实精准扶持措施。有条件的可开展老库区、低收入移民等专项统计。
  3.开展移民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移民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办法,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形式,定期对移民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较为科学的评价。加强绩效评价成果应用,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资金效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水平,确保真正惠及移民。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市、县两级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移民精准扶持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政府负责、移民工作部门牵头实施、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移民精准扶持工作机制,市、县移民管理机构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保障移民享受各项惠民政策。各相关部门在涉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合作,行业主管部门需会同移民管理机构切实落实责任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资金落实及管理、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的监督检查。行业部门资金能够覆盖的水、电、路、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项目,由行业部门实施,移民扶持资金重点解决基础设施末梢问题,投入其他行业部门项目难覆盖的地方,充分发挥后扶政策的叠加效应。整合各方面资源,包括政府各部门、工商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合力补齐移民同步实现小康的短板。
  (二)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在原有对县(市、区)移民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对照移民精准扶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并与政策补助、要素配置等挂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移民精准扶持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典型培树机制。市级移民管理机构联合市委党校,每年组织移民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移民干部工作水平。组织开展“移民高效型团队”、“十佳移民合作社”等评选,以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扶持移民精准扶持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大力宣传移民精准扶持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促进我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2016年10月18日起施行。文中所涉具体奖补标准,由市级移民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