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国税所〔2008〕5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12号
)规定,全文废止
绍兴、嘉兴、金华、富阳、临安、乐清、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苍南、平阳、龙游、常山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2007年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现将新增机构名单确认如下。各地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1185号)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常山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苍南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富阳营销服务部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安营销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