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鲁财法〔2017〕15号)规定,保留,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20-12-24 )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税谱®提示: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 2022年12月30日)规定,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