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规定,“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地税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
》(财税〔2016〕5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54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
》(2017年第2号
)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二条中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以下简称“三下”)的具体范围如下:
》第四条第(一)款第2目和第九条第二款中“三下”压覆的矿产储量按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压矿评估报告》中确定压覆矿产储量的方法确定。
》和本公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减免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