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高尔夫行业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高尔夫行业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09-03                                        津地税地〔201055号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支持我市高尔夫行业发展,规范该行业土地使用税征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高尔夫球场土地使用税的征免问题通知如下:
  对我市高尔夫球场每年冬季封场期4个月(即1、2、11及12月份)的土地使用税予以免征,正常经营期间的土地使用税按照规定征收。
  二○一○年九月三日
日期:2010-09-03 有效范围: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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