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慈地税税〔2009〕1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慈溪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慈财税[2015]15号
)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所、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通知》(浙政发〔2007〕42号)规定,现对我市征收车船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