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部分条款废止】
富阳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附件2废止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以及《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地税发〔2013〕36号),我局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79件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76件,拟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现将清理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其他未列入清理目录的文件将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76件)
2.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解读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