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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诸暨市存量房交易评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关于下发《诸暨市存量房交易评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诸地税政〔2011〕4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8年7月20日规定,全文废止

各税务分局、机关各科室:

   为扎实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发〔2011〕5号)的要求,我局将开展诸暨市存量房交易评税工作。现将《诸暨市存量房交易评税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诸暨市存量房交易评税工作实施方案

诸暨市地方税务局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