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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推进渔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汉中市推进渔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水产养殖成为我市贫困群众脱贫、农民群众增收的区域特色产业,但仍面临着产业规模小、产业链条短、产品竞争力弱、品牌效应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为加快推进全市渔业扩规提效、绿色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绿色、创新、环保、增效、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民增收为中心任务,加快转变渔业生产方式,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升级,促进全市渔业扩规提效,把汉中建设成为全省渔业强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综合考虑水产养殖产业基础及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科学布局、清洁生产,推进渔业绿色发展。

——坚持优化提升,加快融合。保护种质资源,健全良繁体系,提升渔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休闲渔业,延长渔业产业链条。

——坚持培育主体,品牌强渔。培育壮大养殖大户、家庭渔场、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利用汉中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汉水生态鱼品牌,提升渔业生产效益。

——坚持利益共享,惠民增收。健全新型渔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好利渔惠渔政策,加强渔政执法和渔业安全监管,切实保护渔民利益,促进渔民稳定增收。

(三)发展目标

到2021年,全市养殖面积达到11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6万吨。到2025年,建成一批百亩水产园、千亩示范区、万亩产业镇,全市养殖面积达到12万亩,水产品总量达到5.2万吨;渔业产值达到10亿元左右,年均增速达到7%以上,渔业产值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83%提升到3%左右;全市市级以上渔业龙头企业达到8个、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100个、家庭渔场200个;健康水产养殖面积达到6万亩,其中国家认证面积达到4万亩,健康水产养殖基地达到60个;全市渔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水平大幅提升,产品优质、技术先进、品牌知名、产地优美的现代化渔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渔业综合产值达到35.5亿元,年均增速达到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渔业区域布局。科学编制《汉中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划定水产养殖区域,开展水产养殖容量评估,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加快渔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重点打造六大特色水产养殖基地,依托全市水库水域,重点发展以鲢、鳙、鲤、草鱼等大宗鱼类品种,建设水库生态养殖基地。在汉江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川道丘陵地区,科学、适度开发滩涂水面,充分利用塘、库等资源,重点发展甲鱼、黄颡、叉尾鮰、泥鳅、乌鳢等名优鱼类品种,建设池塘健康养殖基地。在丘陵地区,依托溪流、河沟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天然冷流水资源,重点发展虹鳟、鲟鱼、齐口裂腹鱼等冷水鱼类品种,建设冷水鱼特色养殖基地。在平川六县区水稻主产区,选择种植面积大、水源条件好的水稻产区,重点发展甲鱼、泥鳅、小龙虾、黑斑蛙等适合稻渔综合种养的鱼类品种,建设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在平川地区重点发展大鲵规模化养殖,在丘陵山区重点发展大鲵繁育和仿生态养殖,建设大鲵繁育养殖基地。依托市水产试验站的科研技术力量,辐射带动县区水产种苗繁育中心和渔业龙头企业,重点生产“四大家鱼”等大宗鱼类良种,试验开发黄颡、鲈鱼、石斑鱼等名优品种和齐口裂腹鱼、秦岭细鳞鲑等汉中土著鱼类品种,建设水产苗种繁育基地。

(二)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坚持渔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生产与生态同步,建设生产效益型与环境友好型水产养殖产业。推广生态放牧式养殖,在水库提高滤食性鲢、鳙鱼的放养比例,消减水体中的氮、磷含量;鼓励发展不投饵生态养殖。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方案,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综合措施,推广池塘内循环系统、净化池、生物浮床和尾水灌溉农田等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消减尾水氨、氮含量,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升级改造设施设备、规范生产管理体系,推广疫苗免疫、生态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严把疫病防控和投入品关,创建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镇,树立绿色、生态养殖标杆。严格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安全监测体系,禁止和严查养殖者违法违规使用国家禁用鱼药、劣质饲料及其他禁用水产投入品。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提高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处置能力,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鱼”。

(三)提升改造传统渔业。按照水系配套、装备先进、道路硬化、塘埂绿化、水面洁化、尾水净化、场区景观化的标准和要求,改善养殖基础设施。实施鱼塘清淤、道路硬化,实现鱼塘水、电、路“三通”,投饵机、增氧机、抽水机“三机配套”,不断提升水产养殖设施装备水平。支持引导水产养殖主体以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改造传统渔业,建设水质在线监测、实时监控系统、自动投饵系统、自动增氧系统等,加快建设“智慧渔业”;积极探索“互联网+渔业”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助推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变。在保护好天然水域种质资源的同时,加快名优特鱼良种和土著鱼类选育和产业化开发。支持渔业企业建设标准化繁育生产基地,开展名优特水产品种和土著鱼种的联合创新育种,推进水产养殖“育种—繁育—推广”一体化发展,构建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的商业化育种体系。优化养殖品种结构,适度调减“四大家鱼”过剩品种,扩大甲鱼、黄颡、叉尾鮰、泥鳅、乌鳢等名特优和高附加值、高效益鱼类品种占比,推进大鲵养殖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形成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高效水产养殖结构。大力拓展养殖空间,坚持“以粮为主、以渔促稻”,积极推广“水稻+鱼(虾、蟹、鳖、蛙等)”综合种养模式,集成稻渔综合种养先进适用技术,完善“虾稻共作、稻渔种养”标准化技术体系,建设一批“千斤粮、万元钱”的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多收、稻渔共赢”。

(四)延长渔业产业链条。加快构建养殖、加工、流通、服务多位一体的全产业链体系,培育渔业新型业态,延长渔业产业链。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在传统活鱼消费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宰杀分割、冷鲜包装、调料组合、便捷派送,形成中央厨房+餐饮店、中央厨房+家庭的新消费模式。积极发展产地初加工,为医药产品、工业产业提供原材料。支持水产品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休闲类、快餐式水产食品和生物成份提取、化妆品、保健品等深度开发,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多元化构建水产品加工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效益。支持冷鲜仓库、冷链物流、水产品集散地建设,培育专业水产品流通经营主体,扩渠道扩销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完善市场信息服务,促进渔业一产、三产相互衔接、相互融合。加强渔业品牌建设,扩大“中国大鲵之乡”和“汉中大鲵”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培育“汉中生态鱼”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品牌形象店和社区直销店。同步搭建好线上、线下平台,积极推进汉中生态渔业产品进社区、进超市、进市场、进酒店。积极参加省内外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休闲观光渔业,大力发展休闲垂钓、稻渔种养体验、特色渔庄等新型渔业形态,推进渔业与生态、餐饮、旅游等深度融合,通过开发“鱼宴”系列餐饮,将“汉中生态鱼”打造成知名的“渔家乐”、“农家乐”品牌,形成休闲渔业吃、住、行、游、购、娱、体、感、悟的综合发展格局。

(五)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支持引导养殖大户、家庭渔场、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实行政府主导下的资源整合利用,采取“政府管理水面、企业经营水产”的模式,提供优惠政策,扩大招商引资,鼓励和引导新型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渔业产业项目生产经营,探索完善水面流转经营机制,逐步完善渔业经营体系。探索构建渔业产业联盟,以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渔场为基础,成立汉中渔业协会,推动企业加强合作、抱团发展,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技术推广、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提升汉中渔业整体生产水平、经营水平,扩大市场话语权。强化农企利益联结,积极推动渔业龙头企业与农户(贫困户)通过签订合同、利润返还、入股分红等方式,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渔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村集体经济组织、渔业经纪人组织、农户(贫困户)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市场竞争,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推进渔业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要建立健全部门分工合作的协调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支持渔业绿色发展的相关措施。要将渔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脱贫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区域骨干项目,在方案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确保渔业绿色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政府引导,生产主体自筹,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渔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相关县区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渔业发展。积极协调中省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将水产养殖纳入金融服务,提供金融产品,扩大金融支持。将养殖水域滩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规划衔接。落实水产品加工、流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用水、用电优惠政策,扩大水产养殖机械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持各类保险机构开展水产养殖保险,将水产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将水产养殖区域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内容,改善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发改部门要加强项目统筹,重点支持水面池塘沟渠整治,提升养殖水质,改善水产养殖生态环境。

(三)强化体系建设。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渔业官方兽医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渔业科技创新。整合产学研科研资源,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现代种业、疫病防控、资源养护等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为渔业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渔业管理、科技、生产、经营等各方面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充实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防疫、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渔政执法和渔船检验等管理人员,建设适应渔业发展的综合管理队伍。

(四)加强执法监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服务职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兴渔。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打击和整治破坏秦巴地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禁渔期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毒、电、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非法捕捞行为。健全渔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装备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渔业生产安全和秩序。
日期:2019-09-29 有效范围: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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