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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我局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9日

附件1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2016530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附件2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行《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323

清地税函〔201682

2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订)》的通知

2017317

清地税发〔201725

3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425

清地税函〔201779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解读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我局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工作完成后,以《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对外公布,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