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11-11 豫地税发 〔2002〕247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部分废止或失效 全部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
现将《河南省城镇
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河南省城镇
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