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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舟山市新城中心幼儿园等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舟山市新城中心幼儿园等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舟发改价格〔2018〕20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舟山市发改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0年10月9日规定,保留

市属各有关幼儿园:
近期,市属各幼儿园提出了要求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申请,按照《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舟山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舟价发[2013]62号)和《关于调整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18]18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生均保教费成本的监审情况,结合幼儿园等级,现明确市属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市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
1.舟山市新城中心幼儿园为750元/月.生;
2.南海实验学校幼儿部为750元/月.生;
3.舟山市新城第二幼儿园为650元/月.生,毛竹山分园为520元/月.生;
4.舟山市新城第三幼儿园尚东城园区为550元/月.生,金色溪谷园区为480元/月.生;
5.舟山市新城第四幼儿园为600元/月.生;
6.舟山市新城第五幼儿园为600元/月.生;
7.舟山市新城第六幼儿园为550元/月.生;
8.舟山市新城第七幼儿园桂花城园区为750元/月.生;万阳园区为550元/月.生。
幼儿园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对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保教费标准由各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二、幼儿园保教费计费办法、退费政策、代办服务项目、收费公示制度等按《舟山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调整市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幼儿园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各幼儿园的老生原收费标准执行到幼儿毕业离园止。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印发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