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全文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并优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7年第8号
)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2014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更新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