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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台州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台农〔2010〕78号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农〔2021〕6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农业局、临海市农办:

今年,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沼气安全事故,5月4日,杭州市清理下水道沼气中毒三人死亡;5月19日湖北省咸丰县发生了无证人员从事沼气工程无证维护因操作不当死亡五人的悲剧;6月2日,北京市环卫工人清理下水道沼气中毒造成二死一伤等等。

近年来,我市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大幅增多,遍布全市各地。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沼气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省政府令《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制定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结合市农业局最近编印下发的《台州市沼气安全操作手册》和《台州市安全使用沼气十大警示》,加大沼气建设、使用、管护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使沼气用户能够做到科学管理和安全使用沼气。

二、严格把好建设和管护技术关。各地要加强沼气工程实施的监管,严格把好技术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沼气工程必须凭资质设计、凭资质施工,坚持工程招投标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从事沼气工程(包括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管理维护人员必须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要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及时消除沼气安全隐患。要求各地近期结合农村沼气大培训、大回访工作,对辖区内的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生活污水净化沼气等工程项目的管理、使用安全情况和沼气生产从业人员、维修管护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发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沼气事故的发生。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台州市文旅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