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有关开发区住建局,滨海区、峡山区建设交通局,保税区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潍建建字〔2020〕15号)和《
关于印发<潍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潍建发〔2021〕25号
)因制定的依据文件废止,部分规定不再适应当下招标投标活动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来源: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日期:2023-10-30
有效范围:
山东
潍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