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3〕11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要求,现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日人社字〔2023〕117号延长有效期,请遵照执行。
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科)
附件
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日人社规〔2018〕1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23-0130001,延长有效期至2028年8月9日。
二、《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日人社规〔2018〕3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23-0130002,延长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