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提升台州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若干意见
台政办发〔2017〕7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2022年8月26日
)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精神,深入实施台州市百万学生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我市“阳光体育”运动,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加快健康台州建设步伐,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全面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切实提高我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目的,以深入实施“阳光体育工程”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师资配备,开发精品课程,增强教研质量,强化体质监测,完善评价制度,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我市基本形成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工作长效机制,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摆脱落后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体育课程和教学改革。
1. 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全面落实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的体育课程安排;全面开展每天上午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严格执行体育教学的常规要求,规范教学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坚决杜绝体育教学中的随意性和“放羊式”现象。
2. 提高体育教学水平。健全学校体育教学科研制度,搭建体育教学科研交流平台,发挥体育教研员和本地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指导作用;加强体育学术与经验交流,推动体育教学形式和方法创新,提升体育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水平。
3. 加大体育教学改革力度。实施义务教育体育教学多样化改革,全面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实施高中体育教学专项化改革,全面构建以学生体育社团、俱乐部为主要平台的高中学校课外体育活动体系。
4. 加强学校体育特色建设。加快推进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和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打造台州学校体育工作特色和品牌。制定台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立健全市、县、校三级足球联赛机制。探索建立篮球和排球等集体体育项目的推进机制。
(二)强化课外体育锻炼。
5. 深入实施阳光体育活动。各地各校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定期开展以学校、年级、班级为单位的学生运动会和体育竞赛,完善市、县、校三级阳光体育联赛,突出联赛的普及性和引领性,确保阳光体育运动惠及全体学生。
6. 建立健全体育活动机制。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一系列关于优秀学生运动员的招生、学习与学籍管理、训练与比赛等方面的制度,提高学生的课余体育活动水平,带动和促进各类体育活动的开展。
7. 积极营造体育活动氛围。各学校要构建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课程“超市”,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活动项目,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建立健全体育教师为主、教师全员参与体育工作的推进机制,营造人人参与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
(三)改善学校体育工作条件。
8. 加大体育经费保障力度。各地要按照学校教学仪器配置二类标准的要求,做好学校体育器材的配置与更新工作。各校要建好体育场地及相关设施,保证学校体育活动正常开展。完小以上学校都要至少建有2个以上篮球场地、5片以上乒乓场地和100米跑道,中心校和初中要建有250米以上的运动场。
9. 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体育教学课时、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及竞赛活动的需要,建立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体育教师队伍。完善多元化体育专业教师成长培养体系,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加强师德建设,增强体育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10. 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待遇。各地要充分调动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在评聘职称、评优选先、工作量计算、课时计酬等方面要和其他学科教师一视同仁。科学设置体育教师周工作量,原则上为:高中10—12课时/周,初中12—14课时/周,小学14—16课时/周。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计入工作量。落实体育教师室外工作的劳保待遇。
(四)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和专项督导。
11. 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市教育局每年要把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纳入监测序列,认真开展学生体质的测试工作,并将监测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成立学生体质监测质量评估小组,配合做好本地测试结果的数据分析。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体质测评工作。学校要为每一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作为评优、毕业、升学的依据之一,测试结果及时报告家长。
12. 强化专项督导。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中小学体育工作作为评价地方教育发展水平和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教育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组织教育、卫生计生、体育等相关部门根据《台州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工作考核指标》(附件1),每年定期抽查全市各中小学校,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13. 加大问责力度。根据全省高校大一新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我市高中学校排名列入全省后10%范围的后三位学校,其校长由市教育局进行约谈,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后10%且全市最后一位的高中学校,其校长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后10%且全市最后一位的县(市、区),其政府分管领导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台州市直高校在全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排名位于全省后10%的,由市教育局进行约谈;连续两年排名位于全省高校后10%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14. 建立奖惩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研究出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工作奖惩办法。对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绩效评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工作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15. 加大卫生监测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台州市中小学生健康状况综合监测和常见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各3所监测点(高中、初中、小学各1所),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定期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综合监测;同时,每年抽取部分学校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将年度监测结果及时反馈。
16. 改善教学环境。各地要在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改善教学环境。依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和技术要求》等,制定教学环境改善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使辖区学校的教学环境状况取得明显改善。
17. 努力提高学生餐营养水平。各地要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在此基础上,依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和《学生餐营养指南》,努力提高学生餐的营养水平。建立学校或供餐企业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制度,促进学校供餐从“食物品种全”,经“食物量适宜”,向“营养素均衡”发展。
18. 加强健康教育与干预。各地各校加大学生常见病防治等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平台的作用,使辖区创建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对不良生活方式的干预,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积极做好学生近视、龋齿、贫血、脊柱弯曲等常见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四、政策宣传
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学生体质健康、齐心协力推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开展专题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学校网站、学校平台宣传栏等,开展深入宣传,努力达成广泛共识,凝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提升工作。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台州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工作考核指标【见附件】
2. 台州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