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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扬文广旅规〔2022〕1号)、《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办法》(扬文广旅规〔2022〕2号)、《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扬文广旅规〔2023〕1号)、《 扬州市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和管理办法》(扬文广旅规〔2023〕2号)等4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5日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