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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人工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人工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的通知
税谱®提示:根据 2023年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3-06-16 )规定,决定保留。有效期至2025.08.30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开发区建设局,综保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人工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参照执行。

1、发承包双方应重视和加强风险管理,在签订合同时合理设置计价风险条款。若施工过程发生了合同签订时双方不能合理预见的外部因素,物价产生大幅波动,继续履约对合同一方存在明显困难,发承包双方可参照本文件规定协商调整工程造价。

2、合同应对材料价格的风险范围和调整办法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材料价差调整基准价,调整宜为材料涨跌超出基准价的部分。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5日
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