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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

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泸市财规〔2023〕1号
USHUI.NET®提示:实施意见自2023年6日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各区县(园区)相关部门,市级有关单位:

为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现将《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2023年5月23日



来源:泸州市财政局官网 日期:2023-05-23 有效范围: 四川 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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