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自然资规发〔2021〕26号
税谱®提示: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原《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印发台州市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绘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通知》(台自然资规发〔2019〕68 号)文件废除。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自然资规发〔2022〕19号
)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自然资规发〔2024〕10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局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测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