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盐城市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预案》的通知
盐市价发〔2008〕48号
税谱®提示:根据《 盐城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价格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盐市价发〔2018〕32号》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物价局:
《盐城市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预案》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物价局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盐城市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预案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市场供求等变动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分析、预测、报告的活动。
第三条 盐城市物价局下属的盐城市价格监测中心承担全市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职责。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的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
第四条 当市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启动价格异动预警监测措施。
(一)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或环比涨幅连续2个月超过1%;
(二)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液化气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十日内连续涨幅10%以上,一个月内涨幅累计达15%以上;
(三)棉花、药品、农资、成品油、煤炭等重要商品价格十日内连续涨幅10%以上,一个月内涨幅累计达15%以上;
(四)市场供求、市场预期发生变化,可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五)外地发生价格异动,可能波及本地;
(六)政府对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临时干预及其他紧急措施。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开展价格异动预警监测工作。
(一)扩大监测范围。将监测范围扩展到市场异动和可能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及其替代品、互补品、衍生品的价格与供求监测。根据监测工作需要,增设临时价格监测点。
市价格监测中心确定增加的监测品种和临时价格监测点,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测点必须认真落实。
(二)增加监测频率。在常规性监测的基础之上,增加监测次数。实行一周两报,即每周一、四采集、分析、上报本地区市场监测情况。
(三)启动价格监测点巡视制度。价格监测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市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每周至少到价格监测点巡视一次。
(四)启动价格监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保证价格监测通信电话工作日内有人值守,价格监测工作人员以及价格监测点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五)建立价格信息咨询联络制度。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交流沟通,及时获取全省及周边地区相关市场动态。
(六)建立价格监测信息专报制度。加强信息分析和价格走势的预测,定期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监测情况。价格监测信息未经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向社会发布。
第六条 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和价格异动事件时,立即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措施。
(一)扩大监测范围。将监测范围扩展到市场异动和可能异动的商品和服务及其相关替代品、互补品、衍生品的价格与供求监测。根据监测工作需要,增设临时价格监测点。
市价格监测中心确定增加的监测品种和临时价格监测点,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测点必须认真落实。
(二)增加监测频率。在常规性监测的基础之上,增加监测次数。实行每日一次采集、分析、上报本地区市场监测情况。
(三)启动价格监测点巡视制度。价格监测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市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每周至少到价格监测点巡视三次。
(四)启动价格监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保证价格监测通信电话24小时候有人值守。价格监测工作人员以及价格监测点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五)建立价格信息咨询联络制度。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交流沟通,及时获取全国、全省及周边地区相关市场动态。
(六)建立价格监测信息专报制度。加强信息的分析和价格走势的预测,定期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监测情况。有变化,报动态;无变化,报平安。价格监测信息未经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对社会发布。
第七条 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征兆或已发生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品种、发生时间、区域范围、供求状况及价格变动幅度等;
(二)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已发生异常波动的原因、趋势、影响和社会反应;
(三)相关商品与服务的价格、供求变动情况及趋势;
(四)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五)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通过价格系统的电子网络平台或指定的电子邮箱上报;遇到紧急情况采用电话报告,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
第九条 当价格异动警情平抑,或预警和应急监测的启动条件消除,价格持续半个月保持平稳,除另有规定 外,预警和应急监测可终止,转入常规价格监测工作状态。
第十条 本预案由盐城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4年制定的《盐城市价格异动监测预警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