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盐城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运行制度(试行)》的通知

盐城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运行制度(试行)》的通知

盐市价发〔2011〕86号

税谱®提示:根据《 盐城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价格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盐市价发〔2018〕32号规定,修改。

各县(市、区)物价局,市物价局开发区分局,各农产品直销平价店: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苏价农〔2011〕205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直销平价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盐政办发[2011]105号)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价格监测监管,特制定《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运行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运行制度(试行)

为加强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价格监测监管,规范平价店价格行为,促进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苏价农〔2011〕205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直销平价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盐政办发[2011]10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监管范围。重点监测监管全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经营的农产品直销平价品种销售价格行为。
二、监测监管单位。凡获得市、县(市)物价部门授牌的农产品直销平价店即为价格监测、监管单位。
市场平均价格的采集由盐城市价格监测中心、各县(市)物价局负责。
三、监测监管品种。根据盐城市物价局关于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直销农产品实行目录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类30种主要农产品品种价格进行监测。
四、价格采报时间及上报办法。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店每天上午9点前将当天的农产品直销平价品种价格水平及前一天的销售数量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盐城市区农产品直销平价店统一报盐城市物价局。
价格监测数据及分析材料一律通过计算机网络报送。
五、价格发布。建立价格定期发布制度。市、县(市)价格部门每天对本地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市场平均价格。盐城市区农产品市场平均价格由盐城市价格监测中心每天通过覆盖市区主要街道、社区的20多个大型电子显示屏进行实时发布,同时在盐城价格网设立专门栏目公示。
盐城市区农产品直销平价店可直接从《盐城价格信息网》获取本地市场平均价格。
六、规范管理。农产品直销平价店每天在店堂的醒目处公布《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品种价格对比表》(附表一);应及时、真实、准确报送农产品直销品种的价格,并与《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品种价格对比表》的价格统一,做到明码实价;要建立台帐制度,按照《盐城市农产品直销平价品种价格销售日登记台帐》(附表二),认真填写,每10天汇总报当地物价部门。
七、价格监管。价格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直销平价店价格的监管,建立健全价格监管体系。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产品直销平价店价格的监管,对不符合资质要求或不能履行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要及时取消其农产品直销平价店资格。
八、本制度从2011年9月20日起执行。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