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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限制区域范围内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推行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的通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限制区域范围内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推行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的通告

通告〔2014〕第5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22〕66号规定,继续有效

根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和《关于推行设区市主城区家禽杀白上市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0号)等精神,市政府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市区限制区域范围内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推行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具体限制区域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包括莲都区(紫金街道、岩泉街道、万象街道、白云街道、联城街道共5个街道)与开发区(水阁街道、富岭街道共2个街道)的城区范围。

二、限制区域范围内家禽实行定点屠宰。限制区域范围内家禽定点屠宰厂经市政府认定后,向社会公布。过渡期间,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联城镇苏埠618号)作为家禽定点屠宰厂,其出场的禽产品需佩有经检疫合格的定屠标识。

三、定点屠宰禽产品实行冷鲜上市经营,限制区域范围内农贸市场、商店、超市等禽产品经营场所应配备冷藏库(柜)等冷链设备,禁止无标识的杀白家禽产品上市流通。

四、在限制区域范围内擅自进行经营性屠宰活禽,从事活禽交易活动以及销售非定点屠宰禽产品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肉品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改变传统消费习惯,购买具有定屠标识的禽类产品,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市场监管局,12315;市农业局,12316;市综合执法局,96310。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4日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