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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舟发改〔2019〕31 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舟山市发改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0年10月9日规定,保留



各县(区)发改局、委各处室、属(管)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第三方评估的通知》要求,我委对 2019 年 8 月 30日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竞争活动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决定修改 2 件,废止(含失效)4 件,其中修改的文件应从即日起一年内修改完毕。
一、修改文件
1、舟山市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暂行)(舟发改〔2014〕21 号);【已被《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舟山市发改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0年10月9日废止】
2、关于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舟发改〔2014〕5 号)。【已被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 2022年5月27日废止】

二、废止(含失效)文件
1、舟山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暂行)(舟发改〔2014〕21 号);
2、舟山市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复核管理办法(试行)(舟发改〔2009〕62 号);
3、舟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舟服务业〔2009〕5 号);
4、舟山市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项目)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舟循环办〔2010〕2 号)。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14 日印发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