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在京外籍人员预防接种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卫疾控 〔2007〕 14号
税谱®提示:根据《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京卫政法〔2023〕89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区县卫生局:
改革开放以来,首都北京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特别是北京申办2001年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北京的国际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外交往进一步扩大,来京工作、学习、生活和旅游的外籍人员(包括儿童)显著增加,有些人甚至常年与本市居民共同学习、居住和生活。外籍人员传染病的发生,不仅关系其自身的健康,也影响着周围居民的卫生安全。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北京市指定了协和医院和友谊医院的外宾门诊接待外籍人员接种疫苗,现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预防接种需求。因此,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本市的传播和流行,保护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各区县卫生局要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在本市的外籍人员(包括儿童)预防接种需求,以及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的条件和服务能力,指定部分预防接种门诊在接待本市居民、流动人口进行预防接种的同时,接待在京外籍人员进行预防接种,其中外籍儿童享受与本市儿童同样的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待遇。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情况及时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备案。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