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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扬州古城消防安全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扬州古城消防安全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4〕148号
广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扬州市扬州古城消防安全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扬州市扬州古城消防安全保护实施方案

 

为改善扬州古城消防安全环境,提高抵御火灾能力,切实解决扬州古城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薄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扬州市扬州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对扬州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消防安全保护,立足实际,创新思路,优先对消防设施缺损严重的传统建筑和历史街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整治,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改善扬州古城消防安全环境,推动名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保护范围

以明清古城为基础,北至北护城河,东、南至古运河,西至二道河,面积5.09平方公里,涵盖广陵区东关和汶河2个街办、19个社区。重点区段为双东和南河下街区,双东街区规划北至盐阜路,南至文昌路,西至国庆路,东至泰州路(古运河),规划总面积0.76平方公里;南河下街区规划北至广陵路,南临古运河及南通路,西至渡江路,东至徐凝门路,规划总面积0.42平方公里。

三、具体任务

1、2014年任务

(1)出台《扬州古城南河下民居客栈建设消防安全保障实施细则》;(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购置1套远程供水泵组;(市消防支队、市财政局)

(3)修复市政消火栓,在重要部位按规范间距进行增设;

(市城投公司)

(4)在社区划分139个小网格,明确网格长,组建志愿者队伍;(广陵区政府)

(5)建成市联网监测中心,现有重点建筑消防设施接入联网监测中心;(市消防支队、市建设局(名城公司))

(6)重点在双东街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及疏散演练。(市消防支队)

2、2015年任务

(1)编制古城消防安全保护专项规划;(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2)升级改造东关消防执勤点,购置2辆小型水罐车;(市建设局(名城公司))

(3)科学划分消防片区,合理设置消防水池;(广陵区政府)

(4)在双东、南河下街区各建成1处消防取水平台;(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5)每个社区至少设置2个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广陵区政府)

(6)对现有市政供水管网按规范间距增设市政消火栓;(市城投公司)

(7)增设的重点建筑消防设施接入联网监测中心;(市建设局(名城公司))

(8)重点在南河下、仁丰里和湾子街街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及疏散演练。(市消防支队)

3、2016年任务

(1)完成消防规划确定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市城投公司)

(2)完成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取水平台建设;(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3)所有建筑消防设施接入联网监测中心;(市建设局(名城公司))

(4)实现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灭火及疏散演练常态化。

(市消防支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扬州古城消防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开展,广陵区政府具体负责。市政府成立扬州古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广陵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规划、建设、文物、安监、公安、消防、旅游、水利、城管、财政、供电、城投、工商、民政、法制办、宣传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广陵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广陵区政府要积极履行扬州古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定期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2、注重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合力。广陵区作为扬州古城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在改造电气线路和供气设施、增设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畅通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通道等方面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对接,争取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的工作,市消防支队要主动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标准。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查各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3、加大资金投入,拓展保护渠道。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扬州古城保护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要把消防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改造规划方案。

4、做好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参与。广陵区、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对扬州古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维护古城居民合法利益,争取他们认同支持,主动配合相关工作开展。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