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及中标通知书发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及中标通知书发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淄建发〔2023〕7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1〕837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2〕887号)等要求,现就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及中标通知书发放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标专家抽取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提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标”-“评委申请备案”)录入专家抽取信息,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线上审核通过后,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按照已录入信息随机抽取。开标后,如遇专家补抽情形,优先按照缺席专家专业随机抽取。需要补抽专家的或者实际抽取专业、人数与交易平台备案信息不同的,均应当注明理由,在交易平台和招标档案中留存相关信息备查。评标专家抽取时,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不再派员进行现场监督。

二、积极推行远程异地评标

施工类项目合同额10000万元以上、采购类项目合同额 300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交易副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副场抽取小程序”随机选取,主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原则上比副场少1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在主场评标,严禁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副场评标区。

三、规范中标通知书发放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中标结果,下载带有二维码的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后向中标人发出,各市场主体可凭二维码查验真伪。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各级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当通过线上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依法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中标通知书发放等事项。建立评标专家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对评标专家日常行为的监管,严禁评标专家在公共社交网站、媒体、平台,如微信、QQ、个人微博等,通过图片、暗语等方式故意泄露评标任务,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交易中心应当建立评审专家抽取见证人员轮岗制度,全面梳理专家抽取操作流程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压实见证人员保密责任,筑牢保密防线。依托市区交易平台一体化优势,积极推进市域内就近专家抽取服务,有效杜绝专家抽取环节的信息泄露风险。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9日
来源: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