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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23〕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产城教融合发展理念,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提升城市经济发展动力、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助推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在综合改革中立标杆、树旗帜,扎实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构建与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强市,为我市“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到2027年,“四全两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形成,职业教育规模、结构、水平实现新跃升,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成为全国标杆,“中高本一体”发展模式成为全国典范,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学校产教联盟成为国家名片,国家高水平(优质)专业数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全市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下同)累计向社会输送技术技能人才25万人,完成高中、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提升35万人次,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0万人次,完成学历和技能提升的产业从业人员占比达到50%以上,职业学校毕业生留甬率达到60%。宁波技师学院建成全省一流技师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职业技术大学。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要素统筹,增强职业教育部门协同合力

1.加大体制机制建设力度。健全行业指导体系,组建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15个以上。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将各地职业学校建设、公共实训基地、经费投入、就业质量等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市职业教育综合考核。优化完善职业学校目标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阶段性评价,评价结果与经费支持挂钩。健全督导服务体系,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职业教育督导员,建立职业教育长效督导服务机制。

2.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加强立法统筹,修订《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出台宁波市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法。加强规划统筹,将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建立产业规划、职业教育布局规划、人才培养规划同步制定机制。加强激励统筹,出台宁波市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强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鼓励学校、行业、企业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并获得合理报酬,修订《关于宁波市职业学校社会服务收入分配的实施意见》,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3.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确保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高于省属同类型院校,适当提高紧缺专业和高水平专业生均经费标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双优计划”建设。吸纳社会捐赠资金,对校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践基地按规定给予支持。

(二)推进全链式培养,提高职业教育综合适应能力

4.聚焦产业链,深度推进校地协同产教融合。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甬江科创区建设。构建“企业出题、共同答题”机制,探索建立“专业+人才+产业”的创新发展模式。推进区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打造“产业园区+企业+学校”的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1-2个,建设国家级现场工程师学院2-4个。聚焦“361”万千亿产业集群与现代服务业,重点扶持建设绿色石化、汽车、高端装备、“一老一小”等省级以上高水平专业群20个。前瞻布局第三代半导体、柔性电子等未来产业相关专业,优化涉农学科专业结构,鼓励增设粮食安全、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支持建设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5个。创建“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模式,支持在园区、企业建立工程师训练中心,在学校建立产品研发中心,探索将企业生产线引进到职业学校,设立“校中厂”“厂中校”,实现“招生即招工,进校即进企”。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与行业协会作用,定期发布区域产教融合发展报告和产业导向人才需求报告。

5.聚焦人才链,加快深化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构建贯通培养体系,打造以专业为导向的“1所本科+1所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N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一体化发展职业教育共同体;拓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规模,争创“3+2+2”中高本贯通人才培养试点,多途径扩大中本贯通人才培养体量,全市职业本科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招生规模的12%。创新职技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职技“三融三通”工作清单,实施万名“宁波工匠”培养培训计划。深化职普融通改革,探索推进综合高中试点建设,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6.聚焦教育链,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推动学校提质培优,高标准完成职业学校达标工程,建成全省一流技师学院1所,新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6所,扩建高等职业院校2-3所。支持专业提档升级,加强“课程思政”和“金课”建设,建立专业评定标准和评定结果运用机制,实施“一校一品一特色”专业建设行动,中等职业教育建成全国优质专业10个。鼓励教师提效增值,落实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教师教学创新团队60个,建成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3个,培育名师(名匠)100位;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与培养标准,“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90%以上。

(三)推进全过程参与,激发校企合作活力

7.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围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产教融合型领军企业。丰富合作办学形式,鼓励在甬国企、上市公司及行业龙头企业依法出资举办职业学校。支持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开展或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举办实体性的二级学院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大优强”企业在产业工人培养中的引领作用,完善全员培训制度,推动实现企业职工培训全覆盖,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支持企业接纳教师培训和接收学生实习,允许职业学校向相关企业支付一定的实习费用。

8.支持企业广泛参与教学评价。鼓励校企共同制定行业企业参与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支持企业参与培养方案制订、顶岗实习评价、满意度评价、专业诊断评价等工作。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探索构建行业、企业为主体的第三方“一站式”评价机制,校企共同开发监控反馈平台,定期对学校专业进行全方位评价监控。编制并向社会发布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年报。

(四)推进全方位协同,优化职业教育生态创新力

9.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提低扩中”培训供给体系,建成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港,打造15分钟技能学习圈,实施“一人一技”终身技能培训,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开展“农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培育农创客1万名以上。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兵、乡土专家、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队伍,培训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3万人次。新建职成协同融合服务乡村振兴试点10个。构建“精准协作”战略联盟机制,组建长三角、杭甬等城市职业教育发展联盟,着力在招生融通、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教师发展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10.营造尊重技能浓厚氛围。将每年5月定为宁波市职业教育宣传月,重点开展“两访三进”活动。增加高技能人才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拔尖人才评选中的名额。推荐政治素养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优化落实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制度,畅通高技能人才晋升通道,推动实现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职评、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事业单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开展定向招聘。

(五)推进全系统数改,提升职业教育发展驱动力

11.完善数字化管理体系。夯实职业教育数字基座,建设职业教育数据中心,打造全市职业教育数字化管理门户。筹建产教融合大数据平台,升级“教育大脑”,建立跨部门跨层级产教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完善教师评价指标,将专业技能数字化评价、数字技能课程开发、数字资源贡献度等纳入教师评价体系。

12.丰富数字化教学资源。升级宁波智慧教育平台,将其打造成为集仿真实训、数据分析、在线学习等功能于一体的资源平台。加快数字资源开发,支持在甬高校与科研机构挖掘“职业教育+AI”数字课程资源,支持企业运用技能微证书教学资源,开发一批数字技能培训包。

13.创新数字化人才培育模式。加大数字化学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成省级及以上智慧校园(教育信息化)标杆校10所。紧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优化专业设置,开发专业课程,提升人才数字化素养,将数字化就业、数字化创业纳入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大力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加快培育数字化人才。

(六)推进全领域合作,扩大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

14.提升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交流平台能级。深化合作机制,扩大合作范围,建立职教交流合作数据中心,依托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建设职业教育国际化区域中心。对接中东欧职业学校及企业需求,制定升级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教学标准。

15.推动职业学校“走出去”。引导职业学校加强职业技能竞技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鼓励举办世界级技能比赛、参与世界技能大赛,支持申报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坚持“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做优“鲁班工坊”“丝路学院”“未来非洲—中非职教合作计划”等品牌项目,新增“丝路学院”5个、境外办学项目3个。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与交流,筹建“一带一路”开放式产教融合实践中心2个以上,新增“一带一路”国家合作院校60所,年双向流动学生数达到2000人次。建设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实施师资培训、课题研究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委(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确保职业教育朝着正确的办学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全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作。市教育局要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协同推进。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优化闭环管理。建立健全招生规模与用工需求相协调、专业设置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培养质量与技能规格相一致、就业质量与职业发展相接续、学校资源与企业资源相融通的专业建设监测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产业链、人才链、教育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强化氛围营造。对在职业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公众转变观念,破除身份壁垒,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附件:1.宁波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目标清单【见附件】

           2.宁波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3.宁波市现代职业教育服务“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专业建设清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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