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不动产登记银行抵押贷款业务联办的通知
2020年7月8日威自然资字〔2020〕4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威自然资发〔2023〕34号)规定,决定保留,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实施不动产登记与银行抵押贷款业务联办,为企业群众办理 抵押贷款和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是省、市政府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认真做好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70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的通知》(鲁自然资字〔 2020〕64号)文件,对深化登记金融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就市区有关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 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系统对接,签订合作协议,7月底前实现抵押人在签约银行现场申请银行贷款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次性收齐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贷款申请材料,一并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实现“不见面申请”, 解决抵押贷款两头跑的问题。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要设立不动产抵押贷款、登记综合服务点,为申请贷款的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上传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上传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将实行网上审批,审核登簿后直接生成电子证照, 不再发放纸质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 全面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与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投入使用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明。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实现电子证照的基础上,尚未实现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系统直连的金融机构,请于2020年7月底之前实现通过市大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或不动产登记系统直连获取电子证照。已与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可利用授权账号通过系统直连方式实时查看、核验、下载2020年1月1日后受理办结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使用者可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在线核验电子证照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 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登记流程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约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不需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身份证明,相关信息通过共享取得。推广应用鲁自然资字〔2019〕70号文件推荐的简化抵押合同文本,推行以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登记,不动产单元代码要在抵押合同中予以记载。对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缩短办理时间、 无缝对接转贷、减少过桥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 落实预告登记制度,实现网上办理
在开展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协同防范金融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预售商品房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审批发放贷款。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 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可合并办理。
五、 压缩办结时限,提升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便利度
全面压缩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办结时限,抵押权注销登记即时办结,非涉税抵押权首次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转移抵押联办登记 (已提前完成缴税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各登记大厅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力协作,严格落实办结时限规定。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及时沟通处理解决堵点和难点问题,切实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和金融服务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海银保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