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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扬建城〔2022〕74号
各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景区住建局,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规范我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扬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4日


2022年7月4日










《扬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治水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住建部和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扬州市节水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节水“三同时”的意义

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应当制定节水方案,进行节水评价,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包括节水型设备、用水计量、控制设施以及雨水综合利用、再生水回用等相关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三、文件适用于哪些建设项目

答:凡我市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需要取用水的,适用本细则。

四、文件中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一是明确节水“三同时”的办理流程和适用范围,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二是明确节水“三同时”办理流程。建设单位在报施工图审查前,应当将节水方案与供排水方案、海绵一起报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处受理,由扬州市给排水管理处进行方案审查,同时核定下达施工建设临时用水计划。

三是明确节水“三同时”技术要求。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安装内部用水计量仪表,一级水表安装率100%,二级水表安装率不低于90%,三级水表安装率不低于85%。用水管道设计时要留有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的位置,具体安装参照GB/T778.2-1996标准执行。规划用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系统。

四是明确节水“三同时”建设方式方法。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雨污水管网和排水防洪设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绿地、不沉式广场、渗透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等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设施。

五、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进行验收备案

答: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项验收,并及时向各区主管部门提交节水设施竣工备案资料,各区初审通过后报市给排水管理处备案。节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工程档案不得归入城建档案。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