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聊发改价格〔2021〕89号
税谱®提示:根据《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聊城市发改委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3-07-12)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12月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3-12-26》规定,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1月1日
东昌府区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市属开发区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部门,各巡游出租运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各方合法价格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运价
(一)基本运价
1.起租费。3公里7元。
2.车公里租费。3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0.5公里,每公里租费为1.5元。
(二)特殊情形运价
1.等候收费和低速运行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自动计时收取,每满5分钟加收1.5元,不满5分钟不计收。
2.空驶费。回空里程基数为7公里,实行阶梯式回空里程费,出租车运行里程7公里(不含)至20公里(含)之间时,每公里加收50%基本运价,20公里(不含)以上,每公里加收75%基本运价。
3.夜间收费。起租费较日间加收0.5元,3公里以上运价较日间加收15%。第一季度、第四季度夜间时间为:21时至次日6时;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夜间时间为:22时至次日5时。
二、有关要求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在车辆规定位置张贴明码标价签,使用符合规定的计价器,并按规定出具发票。
(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是重要的交通运输价格,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强行拼载等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文明服务质量。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1 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文稿解读
一、运价调整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聊发改价格〔2021〕89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在聊城市中心城区(包括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施行。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二、运价调整的背景及依据
(一)巡游出租车运价全省最低。与周边市相比,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总体水平是最低的。以泰安、德州、菏泽、滨州和枣庄为例,出租车起步价德州、滨州为3公里7元,泰安、枣庄、菏泽为2公里6元,都高于我市3公里6元。夜间收费我市加收基本运价的10%,菏泽、滨州和枣庄加收20%,泰安、德州加收15%。
(二)巡游出租车运营收入降低。近年来,受市民出行方式多样性选择,特别是网约车的影响,巡游出租车客运量大幅减少,营运收入逐年下降,由2013年平均每车每年15.75万元下降到2020年的12.25万元,7年下降22%。收入的下降导致部分巡游出租车闲置。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共有1416辆,截至10月底,已有276辆闲置,闲置率高达20%。
(三)物价水平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涨。据统计数据,2013年(基数年)至2020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6.1% 。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26087元上涨到2020年的30036元,7年增长15%。
三、运价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起租费。由3公里6元调整为3公里7元。
(二)规范空驶费。原来的空驶费直接计入单位租价,本次调整明确了空驶费加收标准,20公里(含)以内收费标准不变,20公里以上由每公里基本运价加收50%调整为75%。
(三)调整夜间收费。夜间起租费由3公里6.6元调整为3公里7.5元,3公里以上运价较日间加收由10%调整为15%。
关于车公里基本运价、等候收费和低速运行费、夜间时间等规定保持不变。
四、运价调整的影响
本次运价调整后,我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总水平低于菏泽,与枣庄相当,略高于滨州、德州。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635-82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