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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盐城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盐城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3-08-09 盐发改〔2023〕207号

税谱®示:自2023 年9月10日起执行。原盐城市物价局、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盐城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盐市价发[2014]18 号)自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