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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物价局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盐城市中小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盐城市物价局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盐城市中小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盐市价发〔2005〕33号 盐财综[2005]8号 盐教财[2005]2号

税谱®提示:根据《 盐城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价格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盐市价发〔2018〕32号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现将《盐城市中小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物价局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盐城市中小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住宿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小学学杂费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实行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2000]88号、苏价费[2000]167号)及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盐市价发[2005]22号、盐财综[2005]7号、盐教财[2005]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中小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审批权限
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学生住宿费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由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教育局制定上限标准,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可根据本地学校住宿条件制定具体标准,但不得超过市定标准;民办学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由县以上物价、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核定。
二、  中小学校宿舍分类
中小学校宿舍根据条件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具体分为三级:
(一)   一级学生宿舍。每间学生宿舍住宿生不超过8人,或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寄宿生每人有一张床、一个橱(柜),有公用的桌、椅等设施,并配备单独漱洗间、厕所;定期为学生洗涤被套、床单、枕单、枕巾(套);宿舍有专人管理,负责安全、卫生等工作。
(二)二级学生宿舍。每间学生宿舍实际住宿不超过12人,或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寄宿生每人有一张床、一个橱(柜),有公用的桌、椅等设施;每楼层共用一个漱洗间、厕所;宿舍外走道、楼梯等公共场所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
(三)三级普通学生宿舍。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宿舍和基本的住宿设备,并为学生提供漱洗、卫生等必要的设施。
三、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三级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元;二级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元;一级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0元。
四、学校应尽可能提供一定数量的普通学生宿舍供学生自由选择,对经济困难学生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以减轻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
五、各类学校必须根据学校的住宿条件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同级物价、教育部门批准后执行,物价教育部门要严格规定进行审批。学校收取的住宿费收入原则上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维护和改善住宿设施,不得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等人员经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抵顶统筹或调作他用。

六、本暂行办法自2005年春学期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http://www.yancheng.gov.cn/art/2008/4/16/art_13184_1960134.html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