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1998〕494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8-08-31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发[1995]168号)中“对瑞士航空公司在我国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免予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语,更正为“对瑞士航空公司在我国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