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府规〔2019〕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号) 的有关规定,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 ( 南府发〔2015〕12号



2019年10月31日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9-10-31 有效范围: 广西 南宁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