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南府规〔2018〕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 (
桂政发〔2017〕59号
)等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废止《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1〕17号)。
2018年11月22日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