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4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2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开发区分局:
2008年3月份,针对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工作情况不够理想的情况,市局下发了《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车船税代收代缴管征工作的通知》(岩地税发〔2008〕24号),实行“以票管税”、“票表比对”工作制度,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全市地税机关协同代收代缴保险机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征,当月拒缴户数大幅下降,各家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情况明显好于1、2月份,3月份拒缴税款18.24万元于4月份追缴入库,4月份起全市车船税拒缴现象基本杜绝,2008年全市共组织入库车船税2882万元,同比增收1529万元,增幅113%,车船税收入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