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国税函〔2016〕288号)要求,我局对截止2016年7月31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三明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三明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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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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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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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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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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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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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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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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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加工业预约定耗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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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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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税函〔2007〕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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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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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及目录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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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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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税公告〔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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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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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国家税务局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 计税毛利率执行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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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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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税公告〔2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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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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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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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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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税公告〔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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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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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委托代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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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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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税公告〔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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