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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等3户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等3户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7年第9号

税谱®提示:根据规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定,继续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的规定,现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等3户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7年7月1日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预征率分别调整为0.5%、0.1%、0.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5年第15号自2017年6月30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6月3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