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国税办发〔2017〕28号)要求,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19日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备注
1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及目录清单的公告2015年9月11日明国税公告〔2015〕2号全文废止
2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委托代征事项的公告2016年6月2日明国税公告〔2016〕2号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