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地方税务局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公告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地方税务局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公告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3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6号)规定,继续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决定对《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地方税务局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地税发[2010]48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24日

日期:2015-03-24 有效范围: 福建 泉州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