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国土资发〔2013〕22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0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锡自然资规发〔2021〕19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2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3年1月4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局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无锡市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实施意见》已经局工作例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28日

无锡市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行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发〔2010〕34号)、《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 号)和《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背景

多年来,我局对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2011年以来,坚持以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一张图系统)为技术支撑,开发了供地管理、存量土地管理、重大项目管理、供地率管理等模块,建立了市局、分局、国土所三级联动监管机制。目前,一张图系统采集了 1999年以来农转用征收数据和供地数据,大流程、大接件的创新管理模式已基本成型,为实现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大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2013年6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

二、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主线,以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为核心,以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后监管、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为重点,以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为抓手,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创建]两型社会^和建设四个无锡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依托]一张图^系统,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可用资源和已供建设用地现势情况,特别是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实时情况,实现对每宗土地从农转用征收、供地、开工到竣工的全程管理,对可能出现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提醒、早处置,有效防止违法用地,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依托]一张图^系统,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通过落实项目、信息公示、跟踪备案、出让金收缴管理、交地管理、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闲置土地处置、诚信管理等手段,建立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新机制。

1.批而未供地块监管。农转用征收项目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6个月后未供地的,各分局应分析未供原因,根据不同类型(主要包括未落实项目、未完成拆迁、不符合城市规划)分门别类处置,并在系统中提取预警提示书,告知当地政府;满9个月未供地的,在系统中提取警示通知书,提示当地政府加快落实;满一年仍未供地的,可采取有偿调剂方式进行异地调整;满二年仍未供地的,相应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2.信息公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核发后,各分局要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合同号)、用途、四至、容积率等土地规划条件、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监管机构、举报电话等土地利用相关信息制成统一电子公示牌,在互联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跟踪备案。在签订地块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核发划拨决定书后,各分局负责检查更新供地信息登记卡相关内容,及时准确录入土地使用权人履约信息和巡查记录。

4.出让金收缴管理。各分局根据系统预警提示,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金支付前 30 天,在系统中提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提示书》,提示受让人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出让金的,应及时反馈延迟理由并提出处置申请,分局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不符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受让人按时足额支付出让金,否则按合同约定计收相应违约金。对调整出让金支付时间和金额的,应及时在]一张图^系统中更新信息。受让人缴纳相关款项后,财务部门应实时录入系统。

5.交地管理。各分局根据系统预警提示,在出让合同约定交地前 30 天组织现场踏勘,对不符交付标准的地块,及时发函地方政府要求尽快采取措施确保达到交地条件;对确实不能按期交付土地的,应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调整土地交付时间及其它相关条款;对已达到交付标准的地块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到期办理交地手续。

6.开竣工预警提醒。对于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开竣工时间前30天尚未开竣工的项目,各分局根据系统预警提示,从系统中提取《开工提醒书》或《竣工提醒书》,并送达土地使用权人,提醒其按期开工或竣工,同时提示其违约风险及违约处理等事宜。对于依法批准延期的,应及时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更新信息,并按照新的开、竣工时间进行监测监管。

7、现场核查。各国土所要在约定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竣工验收等时点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获取同一角度、不同时期全景照片,并在一张图^系统《供地信息登记卡》上做记录。核查记录在获取后 3个工作日内上传。

8.闲置土地处置。各分局根据系统预警提示,对确认的闲置土地及时启动闲置土地处置程序,并在处置结束后将相关信息在3个工作日在一张图系统《供地信息登记卡》上做记录,同

时填报相应的法律文书和案卷表,并公开相关信息。

9.诚信管理。各分局对地块成交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不及时签订出让合同、未按期缴纳土地价款、未按期开竣工、未申报开竣工以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未依法处置的,应记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情节严重的可抄送证监会、银监会;对地方政府不能按承诺时间完成交地的,同样要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地方政府报送新出让土地审查的必要条件。

(二)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综合监管信息的对外宣传发布工作。

法规处负责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复应诉工作。

规划和耕保处负责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工作,负责异地调整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

地籍处负责权属管理和地籍数据汇总分析等相关工作。

利用处负责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负责供地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诚信档案建设。

财务处负责组织出让金、利息、违约金等到账录入工作。

信息处(信息中心)负责一张图系统的开发、维护;负责与部监测监管系统软件的对接、维护工作;负责一张图系统农转用征收和供地数据的整合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作风效能的监督考核等工作。

监察支队负责综合监管动态巡查的组织及督查工作,负责市本级出让或划拨地块违反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利息、违约金、闲置费等的催缴工作,协助和指导各分局对违反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行为调查取证和对利息、违约金、闲置费等的催缴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配合各分局做好市本级出让地块交地和土地出让金催缴相关工作。

各分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综合监管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交地、出让金催缴、开竣工申报、闲置土地处置及相关信息录入]一张图^系统和部监测监管系统等工作。

各国土所负责管辖范围内综合监管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在一张图系统录入地块实时信息,配合分局做好相关文书的送达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理,摸清底数(2013年7月-9月)

依托一张图系统,组织分局、国土所工作人员对 1999 年以来所有农转征收项目和历年来未竣工项目开展逐宗梳理和校对,并及时更新项目信息,确保录入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二)系统改造,初步试行(2013年8月-9月)

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全程依托]一张图^系统,在现有模块的基础上开发综合监管子系统,包括增加预警提示功能,自动触发流程,完善统计分析子系统,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子系统等,在系统测试基础上开展试运行。

(三)数据整合,并联共享(2013年9月-10月)

将一张图系统中的供地管理数据与部监测监管系统联接,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传输,确保信息准确、同步。测试完成后于2014年1月1日与部系统正式对接。

(四)完善系统,正式启用(2013年11月-12月)

及时梳理存在问题和完善建议,全面启用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综合监管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各分局要将动态巡查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嵌入工作链条,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岗专人,保障工作条件,形成综合动态巡查责任体系。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适时开展综合监管考评工作。

(二)主动对接,加强联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综合监管中遇到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同时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密切联系发改、财政、规划、建设、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广泛征求各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形成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认真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改进综合监管薄弱环节,把经验实用化,把创新实践化,着力抓好阶段工作落实,要环环相扣,步步推进,依托平台支撑,提高综合监管系统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切实把综合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江阴、宜兴市局按照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抓紧落实,确保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2014年1月1日正式运行。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13年8月30日印发
来源: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日期:2013-08-28 有效范围: 江苏 无锡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