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当前市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人社就〔2021〕26号
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园区管委会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市区各培训机构(企业):
《关于做好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通人社职〔2020〕12号)明确了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 苏政办发〔2019〕71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就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37号)等文件对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过程质量加强监管的要求,为全方位加强培训过程监管、提升培训效果质量、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对市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在部、省新文件出台之前,暂时按照《
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 ( 通人社规〔2017〕38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 ( 通人社规〔2018〕33号
)、《关于做好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 ( 通人社就〔2019〕9号)等文件执行。
二、就业技能培训、适岗(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执行实名制开班备案制度并纳入过程监管体系,符合补贴条件的参培人员考勤及考核合格后,可由机构(企业)或个人申报培训补贴,对未经开班备案或培训过程未纳入监管的上述几类培训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三、因市区培训机构无法满足有关职业(工种)的培训需求而选择在市区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计划取证后申报市区培训补贴的人员,需在培训前到区人社部门填报《南通市区外个人职业技能培训备案申请表》(见附件),经备案批准后方可申报相关培训补贴。
本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南通市区外个人职业技能培训备案申请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当前市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市就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31
《
南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 ( 通政办发〔2019〕112号
)、《关于做好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通人社职〔2020〕12号)明确了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及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为了继续深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也为了全方位加强培训过程监管、提升培训效果质量、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日前,市人社部门就相关问题发布了重要通知。
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1.市区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答:市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也可以自主选择市区签协备案的培训机构自费垫资参加培训。
2.参加自费垫资的职业技能培训后想要领取培训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①参培人员应属于市区登记失业人员、市区企业职工或本市户籍在市区高校学习的毕业年度学生;②参加的培训班由市区签协备案的培训机构组织,且该班期已通过市人社部门开班备案;③培训考勤和考核均需合格。
3. 选择市区外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后,可以享受市区的培训补贴吗?
答:可以,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市区签协备案的培训机构没有参培人员想要培训的工种;②参培人员在培训之前到区人社部门填报《南通市区外个人职业技能培训备案申请表》,经备案批准后方可在取得证书后按规定申报培训补贴。
4.明年开始,市区培训补贴标准如何调整?
答:2022年1月1日起,在部、省出台新文件明确相应规定之前,市区培训补贴暂时按照“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前的标准发放,具体为:①技能鉴定类证书:不同工种不同标准(300-1800元),取消原来按照证书等级(初级1000元、中级2000元)发放的做法;②合格类证书:理论课15元/课时·人、实操课20元/课时·人(补贴总课时不超过80课时);③特种类证书:6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