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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苏府办〔2011〕25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0〕2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 苏政发〔2010〕110号),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现结合苏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三区三城”建设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革创新与加快发展相统一,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总量扩大与质量提高相并重,不断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重点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新兴体育产业有效培育,相关产业协调并进,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努力将体育产业培育成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门类齐全、结构优化、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体育产业体系;培育若干个具有规模优势的体育产业集聚区和运动休闲示范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和苏州特色的体育产业品牌,壮大一批体育企业和企业集团,基本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规范繁荣的体育市场格局;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1.5%,吸纳就业人口15万以上;将我市打造成为体育用品制造业日益兴旺、体育服务业日趋繁荣、体育消费快速增长、体育产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全国领先城市。

三、主要举措

(一)强化项目带动。制定《苏州市体育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梳理并明确全市体育产业项目投资的重点方向,加强对全市体育产业投资的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选择项目作为带动,通过上下联动、外地引进和本地培育等多种有效措施,着力推动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主导产品突出、彼此错位竞争的项目产生,促进体育产业门类的完善和发展。

(二)培育骨干企业。从我市确定的重点发展体育产业门类中,选择一批基础扎实、优势明显、前景广阔、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给予重点扶持,推动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实现提档升级,加快促进体育产业重点骨干企业的壮大,进一步提升我市体育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鼓励我市体育产业重点优势骨干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三)推动规模发展。突出优势、提高水平,积极引导体育产业实现区域化集聚。建设一批体育产业重点集聚区,形成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体育产业基地和园区,并从中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培育和催生1~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8~10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及一批市级体育产业集聚区、示范区,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加快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各类体育企业加大科技、管理和营销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体育企业商标意识,增加体育产品商标内涵,提高无形资产开发运作水平,提升体育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加快形成一批涵盖体育用品、赛事、服务、培训以及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队等品牌组成的品牌群,促进体育品牌建设,以品牌优势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完善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五)促进体育消费。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赛事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体育健康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的重视程度,引导现代体育消费观念的形成。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搭建体育健身服务平台,大力构建“十分钟健身圈”,不断丰富体育消费内涵和市场供给,培养大众健康生活习惯,实现生活方式的转变。注重提升体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坚持保障好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人口的不断扩大,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比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人均体育消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2%。

(六)打造人才队伍。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苏州市姑苏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多渠道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高端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种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人才。鼓励有关高等院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加强现有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建立体育服务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规范职业标准。通过加强在人才引进、流通、服务、激励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增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吸引和培育更多的急需人才,为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

(七)加强交流合作。积极融入国家对长三角的战略定位,充分利用我市较好的体育场馆基础、人文健身传统和众多体育产业的先发优势,在处理好全市体育产业互动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与长三角其它城市的产业合作和项目对接,谋划好“江浙沪”、“环太湖”等城市联动品牌建设,助推体育企业、体育媒体、体育中介机构等组建跨区域战略联盟。

四、发展重点

(一)大力发展重点体育产业。

1.优先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积极打造以市属体育中心、五卅路健身中心和运河体育公园为核心,以各市、区体育中心(健身中心)为重点,以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健身场地和俱乐部为支撑的全市体育健身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对体育健身服务业的投资,形成多种所有制投资主体共存、高中低档健身场所互补的健身消费市场。积极引导、大力支持体育服务的品牌经营和连锁经营,提升规模效益。做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阳光健身卡定点场馆的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培育体育服务业示范单位,努力打造品牌,带动产业发展。依托优越的自然人文、交通食宿等资源,以富有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体育与相关产业复合的户外运动休闲业。

2.重点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办赛、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体育赛事申办、举办和监督机制,规范体育赛事的运作,重点培育和引进1~2个高层次、具有国际影响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分的品牌赛事。积极申办2015年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做大做强做优中国乒乓球公开赛、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运动会等体育赛事。积极开发竞赛表演市场,扩大对赛事经济产业链的整体开发和延伸开发,重点加强对赛事无形资源的开发力度,探索品牌赛事与体育产品会展互动机制,全面提升赛事的综合效益。鼓励并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引进、培育等方式,探索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项目的职业化发展新路,支持各市、区举办特色赛事并创出品牌。努力在全市形成职业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大赛表演、社会体育和民俗传统体育表演共同发展、互为补充的体育竞赛表演市场。

3.加快发展体育技能培训业。以提升水平、壮大规模、重在普及为原则,充分利用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通过奥运和非奥运优势项目带动,开展符合大众需求的体育项目培训,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良好效益的体育培训机构,拓展一批社会影响大、参与人数多的体育技能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具有专业水准的体育特色培训品牌,形成多层次、高水准、受众广的体育技能培训市场。大力支持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体育成人教育中心、体育协会、体育专业培训机构利用场地、人才等专业优势,开展多种项目、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有偿训练和培训服务。积极推进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鉴定制度,重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的体育专业从业人员。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体育俱乐部,广泛开展培训活动。完善体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体育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培训证书颁发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规范培训市场经营秩序。

4.做实做优体育场馆服务业。按照政府引导、产业运作、专业管理、服务民生的原则,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布局,加大建设力度和开放程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体育设施,增加体育场馆设施供给。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引导支持各类体育场馆创新运营模式,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体育场馆标准化服务和专业化运营。积极探索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新模式,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适时组建体育场馆各类专业公司,条件成熟时成立体育产业集团公司,提升市场化运作和多元化经营能力,切实增强开发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馆体量相对较大、主导作用突出等优势,着力培育体育服务业集聚区,尝试输出管理,全面提升综合效益。积极尝试体育场馆冠名等运作方式,加大体育场馆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

5.做大做强体育装备制造业。按照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完善配套、形成集聚的原则,力争在体育装备制造的高新技术内涵和规模上取得突破。通过创评体育装备制造业示范企业等方式,引导加强体育用品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产品质量监管和认证工作,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体育装备制造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和政策倾斜。努力打造张家港的篮球、田径器材,昆山的高科技体育装备、运动服装、运动鞋、自行车,太仓的毽球、跳绳,吴江的乒乓、举重器材,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的运动服装等富有特色的先进体育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扶持我市的运动服装、健身器材生产企业以及张家港金陵、昆山多威、高新区澳克多等品牌建设,鼓励太仓奥健等研发品牌创建和生产,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努力推动1~2家体育企业上市运作。支持体育生产经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体育用品出口规模。鼓励并支持阿迪达斯、耐克等国际体育品牌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研发物流中心等。

6.稳步发展体育彩票销售业。积极探索新的体育彩票发行和运营模式,丰富挖掘体育彩票的体育文化内涵,扩大竞彩的份额和影响力,着力推进体育彩票品牌建设、系统建设和管理销售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有关体育彩票管理制度,建立健康有序的体育彩票市场环境。进一步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完善销售网点分布,创新销售方法和技术,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市体育彩票销售总额达到120亿元以上,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的销售排名和全市彩票销售中的市场份额保持领先。同时,要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支持体育活动和场馆改造升级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宣传体育彩票的公益性,坚决打击私彩等非法行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11〕255号)

(二)积极培育新兴体育产业。

1.努力打造体育旅游业。充分利用苏州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传统民俗体育项目众多、山水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等有利因素,促进体育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游、体育赛事游、运动体验游、体育文化游等项目。市级要重点做好沿太湖体育休闲带的项目开发,各市、区要结合实际,打造一批体育特色体验式旅游项目,形成一批具有乡村野营、自驾旅游、自行车休闲游、水上运动游等地域特色的体育旅游景点。

2.着力推进体育中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开办体育中介机构,积极培育体育中介服务市场。多渠道、多形式地培养体育中介经营管理人才,提高体育中介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努力加大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场馆和运动队、运动员无形资产的开发、推广力度,提高体育资源整体开发水平和效益。加强体育中介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优秀体育经纪人、体育中介服务机构和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

3.积极扩大用品销售业。在促进体育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体育用品销售业。借鉴和引进销售行业的先进经营模式,重点发展总部经济、连锁经营、体育用品大卖场、网络销售等商业模式,支持体育用品批发零售品牌建设,打造五卅路等特色体育街区,提升体育用品销售业的规模和水平。支持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博览会在我市举办。

4.加快发展体育创意业。一方面挖掘苏州传统体育和民俗体育项目,筹建苏州体育博物馆,保护民间体育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体育文化、塑造体育品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我市众多体育赛事活动、明星、产品等资源,鼓励发展并着力培育体育动漫、体育工艺与设计、体育广告、体育传媒、体育出版等新兴业态,推动我市体育创意产业加快发展。

5.创新拓展体育康复业。通过项目创新和政策引导,吸引多元化的社会资本进入体育康复产业,在体质监测、创伤治疗、康复疗养、运动减肥以及康复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服务。充分发挥我市体育康复人才相对集中、体育科学研究机构实力较强的优势,整合体育系统和社会各类资源,积极发展专业体育康复机构和场所。选择一批生态休闲项目合作开发体育康复配套服务,实现体育康复产业的延伸。

6.借势提升体育建筑业。充分利用“十二五”期间苏州古城区老体育场馆改造、运动学校二期建设、网球中心建设、体育大厦建设、运河体育公园改造及各市、区大量体育场馆设施新建、改造的有利时机,促进一批体育建筑业专业团队和品牌企业的成长,切实提高体育建筑专业规划设计、体育场馆建设监理、体育建设技术策划咨询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我市体育建筑业的整体实力。

(三)协调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以体育为中心,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关联度大、渗透性高、交叉性强的特点,努力推动体育与卫生、会展、传媒和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及关联经营,不断拓展与体育产业密切关联的产业新领域,延伸打造体育会展、体育影视、体育电子竞技等相关产业,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逐步形成门类众多、发展有序、紧密协作的体育相关产业群,切实推动体育相关产业的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市政府将成立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具体负责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体育产业政策的指导实施、产业发展动态的汇总分析等工作。各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协调解决体育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产业布局。抓紧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促进资金、人才等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形成由苏州市区体育产业核心区,沿太湖体育产业带、沿长江体育产业带、沿沪宁线体育产业带,以及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五个县级市体育产业环构成的“一核三带五环”体育产业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全市体育产业实现科学发展、规模发展、错位发展和互动发展。各市、区要结合当地体育产业的基础优势和项目特色,制定切合发展实际及需要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三)完善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地方性配套意见,从市场准入、用地保障、税费优惠、信贷融资、项目支持、公平竞争等方面加大对体育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政策环境,确保体育产业全面享受全市服务业尤其是文化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各市、区要及时跟进,抓好落实,细化出台相关措施。

(四)加大财政投入。从2012年起,市级财政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资金主要以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政府采购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品牌赛事、体育产业功能区、重点体育产业项目、重要体育产品、体育骨干企业等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制定《苏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高效。各市、区也应设立本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五)健全统计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全市各级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体育产业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全市各级体育产业项目信息库、体育产业单位信息库、体育产业人才资料库等。整合资源和渠道,推动形成科学、统一、高效、操作性强的全市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准确把握全市体育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依据。

(六)强化法制保障。严格执行《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彩票管理条例》《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苏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和发展需要,不断充实、优化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地方性制度和规定。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监管体系建设,各市、区要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行政执法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明确各类体育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特别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促进体育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七)创建服务平台。加强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各市、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前提下,为体育企业提供信息、金融、技术开发与共享、中小企业创业孵化等服务,促进政府相关信息资源和政策资源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助推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八)开展监督考核。市里将制定体育产业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动体育产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更好地促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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