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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10-09 苏府〔2002〕103号

税谱®提示:根据《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2022年1月14日规定,《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苏府通〔2017〕39号)规定,继续施行。

税谱®提示:根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 苏府通〔2021〕1号)规定,继续施行。


文件正文见附件





苏州市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苏府规字〔2023〕5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2023年2月9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废止《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苏府〔2002〕103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