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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22〕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