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政办〔2017〕54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我市发布的其 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喹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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