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期5年】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年8月18日 苏财规〔2021〕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1-17)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苏财法〔2025〕3号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9 月 23 日起施行,本专项资金执行期 5 年。《 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6 号)同时废止。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1-08-18 有效范围: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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