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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6〕67号


税谱®提示:根据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盐政发〔2021〕17号规定,予以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及《盐城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官网